茅台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黃金製品等1588件 40人清點一天一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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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03/18 14:44

最後更新: 2022/03/18 15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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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州茅台集團前黨委副書記、董事長袁仁國去年9月受賄案罪成,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最高人民檢查院周三(16日)在官方微博發布影片,首次揭露案件審查起訴的工作細節,提到袁仁國受賄黃金製品等近1600件,辦案人員用了一日一夜才完成清點。

最高檢在官方微博發布《案「鑑」:這起「反腐」大案,我們做到了「極致」》影片,顯示在辦案過程中,逾40名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、手錶、珠寶、字畫等1588件,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,以及人民幣、美元、英鎊現金等。辦案人員共花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。

袁仁國受賄金額達1.1億元

「袁仁國受賄案」具體是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承擔審查起訴工作。辦案人員表示,這是一宗非常複雜的案件,其時間跨度特別長,案件宗數特別多,「雖然袁仁國只是一個受賄罪,但他的受賄手段比較複雜,整宗案件卷宗大概有100多本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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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審查發現,整個案卷凸顯出來的都是袁仁國利用特殊資源的審批權,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幫助的行為事實。從案受理到起訴的兩個月裏,專案組逐一審查全案證據,形成37萬字的閱卷筆錄、2.5萬多字的審查報告,對29宗受賄事實逐一分析,並對量刑情節認真審查。

此外,專案組對袁仁國收受的外幣、贓物按匯率和估價意見,統一折算為人民幣計入受賄金額。據悉,自1994年到案發為止,袁仁國受賄金額高達1.1億元人民幣。

公開資料顯示,袁仁國生於1956年10月,為貴州仁懷人,曾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、董事長。2018年10月,貴州省監察委員會對袁仁國涉嫌職務違法問題立案調查。至2021年9月,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,袁仁國因犯受賄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
責任編輯:易燕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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