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12小時月做30天 鄭州男獲頒「勞動模範」惹議

社會熱點

發布時間: 2022/02/23 19:45

最後更新: 2022/02/24 12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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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南鄭州一名「勞動模範」在網上引發熱議,因為他獲獎的原因是帶領員工工作12小時上,甚至每月30天不休假,毫無怨言。對此,有網民指其工作模式疑似違反勞動法,更直言,「他這種的行為根本不是『勞動模範』,而是『勞工叛徒』,加班地獄的共犯。」

據網絡流傳的公司展板顯示,獲評為「勞動模範」的員工名為薛林濤。有關簡介欄指出,他通過自己的實際行為影響新老員工,公司規定每班10小時,他帶領員工每班組工作12小時以上,基本每月30天滿勤,毫無怨言;提升了公司單日班組產能,為公司節省人工成本,提升設備利用率。

帶頭加班惹批評 當事人回應

這塊展板在網絡上曝光後引來大量批評,許多網民質疑「加班超過規定時間」以及「每月30天滿勤」已經違反勞動法,難以理解竟然被大肆宣傳,並稱「整個月都不休假,每天還上班12個小時,是想製造多少過勞死?」另有網民直言,薛林濤的行為根本不是「勞動模範」,而是「勞工叛徒」:「工人階級的叛徒,就是這種人害大家走不出加班地獄。」

薛林濤每天工作12小時,3天無休假,獲評「勞動模範」。(網絡圖片)

據《極目新聞》報道,薛林濤事後表示,對於網民的看法並不認同。他辛苦打工是為養家多掙奶粉錢,而工資是根據工作量計算,所以才多上班;現時每月工資也有上萬元。

薛林濤續指,他的工作是操作機床,並非坐在工位上一刻不停,勞動強度沒那麼大。另外,每個月他也會休息三四天,工作之餘也會出去逛街。每個季度,他亦有一周的帶薪探親假,公司報銷往返車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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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:公司並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

對於外界關注長時間加班是否有違勞動法,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欣子認為,雖然法律有勞動者加班時間限制,但勞動者自願加班,公司沒有強迫加班並給勞動者支付相應加班費,公司並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。但她亦表示,企業應充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利。

而網民普遍認為薛林濤「太卷」(內部競爭激烈仍做到最好,把他人比下去),華中師範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梅志罡則指出,勞動者鑽研勞動技能,提升勞動效率,起到模範帶頭作用,不願意「躺平」,這是愛崗敬業的表現,獲評勞模是應該值得社會尊敬的。如果企業壓榨員工,強制加班則應該批判。部分網民認為這位勞模「太卷」,甚至進行諷刺,是沒有分清這兩種情況,導致認識上存在誤區。

責任編輯:易燕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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