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擬統一熊貓債資金管理 鼓勵募集資金以人民幣形式跨境使用

經濟脈搏

發布時間: 2021/12/02 18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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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外匯管理局周四(2日)發布發布《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(徵求意見稿)》,明確熊貓債資金信息登記、賬戶開立、資金匯兌及使用等管理要求。

當中明確,發債募集資金可以匯往境外,也可以留存境內。留存境內使用的,應符合直接投資、外債等管理規定。並鼓勵發債募集資金以人民幣跨境收付和使用。

外匯風險管理方面,允許境外機構基於實需原則辦理外匯衍生業務,管理境內發債的匯率風險,同時不限制境外機構外匯衍生品交易對手數量和類型。

此外,境外機構償還境內發債本金和利息、以及支付相關稅費的,可從境外或境內匯入發債專用賬戶資金。從境外匯入資金的,應按照債券還本付息計劃辦理結匯。

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,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日。

責任編輯:林佩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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