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「最慘購房人」首付745萬買的房子沒了 還要倒賠5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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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01/21 15:24

最後更新: 2022/01/21 17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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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伍女士於2020年5月購買了一套房,在首付745萬元(人民幣,下同)之後,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,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付尾款,伍女士被賣方告上法院,最終敗訴,她不僅要退出房子,還要支付違約金、房屋整修費等總計497.32萬元,被不少網友稱為「最慘購房人」。

伍女士兩次支付逾期

中新經緯報道,據中國裁判文書網,伍女士在2020年5月17日通過中介,和賣方達成房屋轉讓協議,伍亭穎先前支付了100萬元定金和400萬元購房款。

2020年5月30日,買賣雙方簽訂補充條款,約定房屋總價款為1550萬元,賣方提前交房,伍女士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付745萬元。

內地最慘購房人首付745萬買的房子沒了 還要倒賠500萬

而伍女士未能按期補足首付余下的245萬元,雙方不得不在7月2日再次簽訂補充條款,這次約定了懲罰條款:從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以245萬元為本金,按每日萬分之2.73支付給利息損失。伍女士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。如未按期支付,則房屋買賣合同自動解除,伍女士應償付違約金(合同總價的20%),且賠償賣方原有的裝修損失180萬元。

伍女士在7月13日繳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,並完成了745萬的首付,剩余745萬元尾款,將在8月30日過戶前全部付清。沒想到,伍女士的購房尾款,因為銀行審批延誤再次逾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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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15日,賣方向伍女士發出了律師函,告知收函3日內付清尾款,如仍然不付,他們有權解除合同,並要求賠償違約金及裝修損失等。9月30日,由於她仍未付款,賣方要求伍女士搬離並歸還房屋,並償付房款總價20%的違約金,房屋裝修損失180萬元等。

2020年10月29日,伍女士在上海某銀行申請的745萬元貸款額度審批成功,要求繼續履行合同,但此時賣方已經不願出售,並將她告上法庭。2021年12月1日,伍女士敗訴,最終需賠償違約金等共計近500萬元。

多個網友稱其為「最慘購房人」,網友對此事評論如下

賣方有點不講人情,同情買方

不怨天,不怨地,只能怨自己。交付尾款時間的確定,必須以確切地得到銀行發貸時間為前提。

找個借錢公司墊付資金都不會損失這麽多

她可能以為銀行是她家開的

責任編輯:李冰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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