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灣區】廣州南沙優惠港澳居民 個稅稅負超港澳部分免徵

經濟脈搏

發布時間: 2022/08/18 11:35

最後更新: 2022/08/18 14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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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,在當地工作的港澳居民,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可予以免徵,執行期限由今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財政部、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,落實《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》有關要求。南沙區政府昨日(17日)召開新聞發布會,公布有關措施正式落地。實施範圍為南沙區全域,規定的個人所得包括來源於南沙的綜合所得、經營所得,以及人才補貼性所得。

下一步,南沙將根據國家和省的要求,進一步明確來源於南沙所得的界定辦法、享受優惠的身份條件、個人稅負的計算方法等事項,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。

南沙被定位為未來的廣州城市副中心,近年陸續推出多項吸引投資和人才的政策,據統計,該區已有逾2700間港澳企業進駐,累計投資總額超1000億美元。

責任編輯:陳建錫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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