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小菲怒罵不想再為大S家繳電費 原來台灣一度電要這個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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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11/22 15:47

最後更新: 2022/11/22 16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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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小菲被曝未能履行與前妻大S(徐熙媛)的離婚協議,欠下生活費,他直接在微博公開近一年的支出明細,還爆粗口說「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!」明細當中顯示,位於台北松勇路豪宅兩個月的電費竟要9萬4201元(新台幣,下同,約合2.36萬港元),引起內地網民熱議「台灣的電價是什麼水平?」

汪小菲在微博公布支出明細,包括家用、司機薪水還有電費等。具體來看,位處松勇路豪宅7月12日到9月12日的電費高達94201元。據台灣媒體報道,根據台灣今年台電公佈的電價來看,自今年7月1日起,每月夏季電費(6月1日至9月30日)用電數超過1001度以上用戶,每度6.99元(每度電約1.8港元),換算下來,該間豪宅兩個月用電大約13476度,平均一個月用電6738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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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費金額在微博掀起熱議,關鍵字「台灣的電價是什麼水平」直接衝上微博熱搜,不少內地網民認為誇張:「開店做生意電費都沒那麼高」、「光是一個兩個月電費,就比我一年房租還貴呢」、「豪宅的電費貴?還是台灣電太貴呢?」、「別說是兩個月了,我就算一整年也沒有9萬4啊!太驚人了」。

汪小菲列出支出明細後還發布多條微博,他表示「過去一年的匯款記錄我都有,只是我現在不想再給他們交電費了!」,「只是作為一個男人,他們結婚了,我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!」,他並形容自己「仁至義盡」 ​​​。汪小菲說:

那個家四個億台幣,我買的,付了2.4億首付,每月100多萬房貸我付著,全是我設計的風格,裝修都是我盯著。

別人住就算了,你個窩囊廢換個床墊行嗎?還他X的讓我付電費,還讓我孩子在那兒。都給我回北京來!

昨日,大S亦發布聲明提及二人離婚及子女撫養權問題。聲明中說,「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,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、心。」「至於離婚原因,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,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,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,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,我也說到做到。對於孩子的監護權,本人也沒想過單獨監護,而是共同監護,其余種種皆由小菲和我雙方同意,並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,我一概遵從。」

大S和汪小菲2021年11月宣佈結束婚姻關係,並繼續共同扶養孩子。今年3月,大S與南韓藝人具俊曄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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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尹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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