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孫力軍團夥 山西前副省長劉新雲受賄濫權被判囚14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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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09/21 20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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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多一名涉及「孫力軍政治團夥」的成員被判囚。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(21日)公開宣判,山西省前副省長、省公安廳前廳長劉新雲涉受賄、濫用職權,兩項控罪分別判處12年和4年有期徒刑,決定執行14年有期徒刑,罰款10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

法院指,劉新雲在1998年至2021年,利用擔任山東省和山西省多個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本人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、子女入學、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1,333萬多元。

此外,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,劉新雲在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、省公安廳廳長期間,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,違背信息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,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項目建設過程中,濫用職權,致使公共財產、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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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劉新雲外,涉及孫力軍政治團夥的上海市前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,以及重慶市前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,因受賄罪成,分別被判囚終身和15年有期徒刑。

根據官方通報,「孫力軍政治團夥」有7名成員,其餘尚未宣判的前幹部分別為孫力軍、江蘇省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、公安部前常務副部長傅政華,以及國家安全部前黨委委員劉彥平。

責任編輯:易燕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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